特色描述
●點交情形→如備註或使用情形欄所示●( 超低公設 4.8 坪 (公設比 12.4 % ) )( 法拍屋:是 . 拍次:第2拍 . 開標日期:114/02/24(一) 14:30)
1‧2099建號拍定後點交。
2‧民國113年9月26日現場查封時,債務人在場稱房屋為其及家人居住使用,未出租出借他人。惟現在實際情形如何,仍請應買人自行查明注意。
3‧投標人應自行查明債務人有無積欠管理費,並注意拍定後民法第826條之1第3項規定之適用問題。
《分割共有物》
[他項權利: 拍後塗銷]
謄本資料 [謄本]:總坪數38.65坪<@22.5>[主建坪28.59坪,附屬坪5.26坪,公設坪4.80坪(建號:2130,2132)][RC造/住家用]
●前次移轉日:113.2.20,游OO,查封日:113.8.20
●他項權利:1‧游OO等,382.6350萬,設定日:113.3.4 2‧淡水一信,360萬,設定日:103.5.7 [完工日: 084 . 04 . 11]
物件資訊內容以登記簿謄本或預售屋買賣契約為準,若有疑問請洽承辦人員。